5月29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开展为期一个半月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集中大消毒活动,范围包括全省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厂(场)、肉品加工厂、冷库、生猪产品交易市场等场所。
近日,广东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全省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集中大消毒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集中大消毒活动,有效杀灭病原体,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持续深入推动“3+1”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
方案要求,省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本行业做好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地负责集中大消毒活动的组织发动、具体实施,指导和监督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做好具体的消毒灭原工作。
按照方案,集中大消毒活动消毒范围,包括全省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场、肉品加工厂、冷库、生猪产品交易市场、餐厨收集处理场所等,包括车间库房、外环境、运输车辆和有关用具物品。
生猪饲养场(户)和屠宰厂(场)消毒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版)》中的非洲猪瘟消毒规范和我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动物防疫消毒技术指引》进行,同时生猪屠宰厂(场)要严格实施“1110”制度(即“一天一清洗、一天一消毒、一周一扫除、每天零存栏”);无害化处理场所和冷库等其他场所场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方案要求,消毒工作务必做到彻底、规范、协同。同时要加强媒体宣传,提高公众认识程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增加群众参与积极性,营造全民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消毒工作务必按照工作要求操作,确保各消毒环节规范到位。消毒药物要科学选择、交替使用有效消毒药品,确保消毒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