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45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下称“环保税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发布主席令,2018年1月1日起环保税法施行。
自去年6月环保税法公开征求意见后,一年半内这部新税法就经过全国人大两次审议并获通过。环保税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的第一部税法,它将取代现行的排污费。
环保税虽然是一个新税种,但由于它本质是排污费改税,因此不少特征与现行排污费类似。
此次环保税法分为5章28条,内容涵盖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等。
首先,环保税纳税人与现行排污费纳税人相一致,居民个人不用交环保税。
其次,环保税的税目依然是此前排污费征收的四大类,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争议较大的二氧化碳未纳入环保税税目。
再次,在征税标准上,此次环保税设计的依据,也是来自现行排污费计费办法。比如,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沿用了现行的污染物当量值表,并按照现行的方法即以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作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