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南部县永定镇永定村二组大油山有一家养殖场,做规模化养猪,违规加盖场房,粪便肆意排放,污染当地水源。
经调查,这家养殖场地处宜养区,但没有报批环评文件,仅建有一个容积约30立方米的粪便临时收贮设施,未配套建设和设计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干粪发酵棚、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及沼液转运输送消纳体系,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开工、污染环境的问题。
当地环保局对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该养殖场15万元。
在农村地区养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养猪为什么还会涉嫌违法??
搞养殖,位置很重要,养殖户都想离水源或者市区近一点,既方便又实惠,但是这些区域都属于国家“禁养”的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景区、学区、居民区等。以上这些位置,哪怕再有利,农民也不可以随便占用,否则随时会被查封!
我国对于农业用地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就比如耕地只能用来耕种,不允许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如果农户将养殖场建在耕地上,一经发现就会被勒令拆除,还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根据最新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而作为养殖户来说,牲畜粪便是主要的污染源,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向经过授权的垃圾处理厂排放,或者如果有自己的处理、存储装置,且经过了国家的认可的,是不需要纳税的。因此是否有健全的粪便处理设备以及处理设备是否达标,也是衡量养殖户是否缴纳环保税的关键一点。没有任何粪便处理、存储装置的养殖户势必将被“严查”。
国家对于养猪或者说除了养猪之外的一些养殖,依据《水污染防治法》还有一个水污染水缴费的原则,明确了现在有环境污染的税法,它针对的是说数量较大的一些养殖户,比如说500头以上的养猪户,那么可能涉及到除了以前相应的法规之外,还要符合新的法律法规的限定。也就是明确了遵守过去的法规之外,还应缴纳相应的税费。这么来看,本案中所说的这种养殖所产生的污染,我们要重视起来。